豫锅锅炉供方及分包方分配要点
豫锅锅炉供方及分包方分配要点:
4.1可采用一种或几种方法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和选择:
4.1.1分包方能力或质量体系现场评价;
4.1.2产品样品评价;
4.1.3对比类似产品的历史情况;
4.1.4对比其它使用者的使用经验;
4.1.5对比类似产品的实验结果。
4.2对提供重要物质、外购件的分包方,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质量体系进行评价和确认,经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后列入合格分承包方名单,并保存记录。
4.3对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分承包方可免除上述程序,优先选择其作为分承包方。
4.4对于提供生产物质或外协件、外购件不合格的分包方,生产部门应
时通知分承包方,要求其加强质量控制。对于连续多次出现采购物质不合格得分承包方,取消其分承包房资格,并重新选择分承包方。
5.相关支持性文件:
1.QR02-22-01《供方分包方评定表》
2.QR02-22-02《合格供方/分包方档案》
3.QR02-22-03《供方分包方质量反馈记录》
4 QR02-22-04《合格供方名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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